何宇峰:群众的贴心法官委员何宇峰
发布时间:2024-12-20 11:46:37
何宇峰,沁水县政协常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何宇峰同志在工作中,情系群众“急难愁盼”,立足本职,双向履职,通过打造执行服务中心、开展专项执行攻坚、创建品牌工作室、规范案款管理流程等多项便民举措,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持了全院执行质效指标连续多年领跑全省的好成绩。个人先后被省高院评为“调解能手”,被晋城中院评为“政法英模”和“办案能手”,荣获晋城中院“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打造最优执行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客舱式服务。为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2021年5月,与全市法院同步设立执行服务中心,实现“执行事务一站式办理、程序事项一次性告知、执行经过全流程公开”,推动执行工作从“幕后”走到“台前”,打通执行服务“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多角度、多方位感知执行案件的流程、节点、进度和措施,做到“一屏尽显、一镜到底”。2024年以来,执行服务中心收转执行立案、执行信访、执行恢复立案材料705份,接收执行财产线索32条,接待群众来人来电咨询案件进度1300人次,查询执行调查措施420人次,咨询拍卖、集中看样等便民服务8人次,来信来电反映执行信访3人,让执行服务中心真正成为执行案件矛盾化解的终点站、当事人诉求表达的连心桥。
围绕保障高质量发展,强力攻坚执行专项行动。在沁水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针对涉党政机关、涉村居两委、涉黑恶刑事、涉财执行、涉金融、涉民生等案件,持续开展“三晋执行利剑”执行专项行动,通过发布敦促履行公告、对被执行人集中约谈、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活动,2024年以来,累计冻结账户资金1135余万元,组织网络司法拍卖103次,限制高消费392人次,发布失信53人次,查封房产11处,拘留被执行人5人,执行到位金额4200余万元。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创建执行品牌工作室,推动执源治理。建成老何执行工作室,坚持“和督修化”四字要义,通过“执前督促+以保促执+执前和解+信用修复”运行模式,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政协委员的解纷优势,多方搭建沟通化解矛盾纠纷平台,开展对口协商,解决涉村居委会等特殊类型案件。制定《沁水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案件执行前和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通过调配执行员和专职调解员,对执行前案件进行和解。2024年以来,受理执行案件705件,较去年同期下降23.78个百分点,结案678件,结案率99.02%,较去年同期提升2.88个百分点。信用修复23案26人。执行前和解案件68件,其中执前和解14件,督促履行完毕54件。
推行“一案一账户”,实现案款“双清零”。制定《执行案款发放流程》规范案款发放,实现了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同时强化执行案款的管理和监督,并严格控制进账和出账时限,完成执行案款动态“双清零”目标任务。2024年以来,共发放执行案款1703笔4827余万元,100%做到了7日发放,30%做到2日发放。将更多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及时兑换成“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从事法院审判工作二十多年,何宇峰同志用点点滴滴的“小事”深刻诠释了一名基层人民法官对党忠诚、对群众贴心、对工作负责的优秀品质,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征程上,他将继续以埋头苦干的实劲、久久为功的韧劲、勇于争先的干劲奋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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