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沁代表晋城市红十字会:加快构建新时代社会应急救援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6-01-24 16:07:22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社会力量在应急救援中的积极作用,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作为资源型城市,我市地质灾害、矿山事故、极端天气等风险交织叠加,仅靠消防应急专业队伍难以实现全域快速响应。近年来,我市社会救援力量迅速成长,成为应急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第二梯队”。截至2025年,全市已组建志同、挚爱、蓝盾、红十字等10余支公益救援队,注册队员超600人,年均参与山野搜救、水域救援、赛事保障等任务百余次。泽州县志同救援队累计执行任务100多次,中华志愿者协会晋城服务队2024年以来发起公益活动20余次,联合完成“环五台山超级越野赛”等应急保障任务。市红十字会有新智无人机、救护队、心理救援队等十几支数百人持有救护员证书的志愿服务队伍,常年为我市疫情防控、大型赛事、重要会议等提供保障服务。然而,在实战中也暴露出了协同机制缺失、基础保障薄弱、政策落地梗阻等问题。

为此建议:

一、打造全市统筹、市县联动的社会应急力量协作平台。依托现有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覆盖全市的社会应急力量信息与调度平台,统一登记队伍资质、人员结构、装备清单和专长领域。建立市县乡三级响应机制,遇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地应急指挥部门通过平台精准匹配、一键调度。推动各县(市、区)组建区域救援协作联盟,定期开展跨队联演联训,推动从“分散作战”向“体系制胜”转变。

二、设立市级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引导资金,强化刚性保障。设立社会力量应急服务专项引导资金,鼓励县(市、区)配套,重点用于三项保障:一是用于任务补贴,对经政府应急部门调遣参与抢险救援的队伍,严格按照标准落实人工补助、食宿、交通及车辆油耗等费用,确保“救有所偿”;二是用于装备支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配备基础救援装备(如无人机、通讯、急救、照明设备)的队伍给予采购补助,对共享大型装备(如无人机、冲锋舟)的区域中心给予运维支持;三是用于保险兜底,为全市备案社会救援队员统一购买高额意外伤害和救援责任险,解除后顾之忧。

三、纳入“十五五”应急体系整体布局,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将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纳入《晋城市“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其法律地位、权责边界和保障路径;修订完善《晋城市事故灾害应急抢险救援费用补偿办法》,简化申报流程,推行“调遣即备案、任务毕即审、审核完即付”机制。探索建立社会救援队员荣誉激励与职业发展通道,对表现突出者在评优评先、技能培训、甚至纳入专职救援队伍等方面予以倾斜,增强职业认同感和队伍吸引力,让这支队伍在关键时刻“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更好地助力构建具有晋城特色的社会应急救援新格局,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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