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助推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调研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5-07-18 10:39:23
近年来,晋城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指示精神,特别是认真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的“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等部署要求。市政协党组、主席会议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农村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将“加强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助推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列入2025年度重点协商议题。确定由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牵头成立专题调研组,系统学习中央、省、市农村改革发展一系列文件精神,深入6县(市、区)实地调研,先后走访40个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和农业企业,召开5次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赴运城、长治考察学习。在全面调研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农村改革发展情况基础上,形成《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助推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调研报告》。
一、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情况
坚持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为突破口,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林业改革发展和农村承包地二轮延包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行动,持续赋能乡村全面振兴,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基础支撑。
(一)完善工作机制,“三资”家底全面摸清。
(二)强化综合监管,“三资”管理成效显现。
(三)推进改革试点,发展要素有效激活。
二、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短板与不足
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但调研中发现,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与人员配置有待进一步强化提升。
(二)监管机制与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健全提高。
(三)“三资”管理与盘活利用有待进一步整合优化。
(四)深化改革与问题攻坚有待进一步靶向突破。
(五)发展产业与助农增收有待进一步融合促进。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改革发展的对策建议
今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要立足我市实际,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聚焦乡村产业、文化、人才、生态、组织“五大振兴”中心任务,谋细抓实农业农村改革重点工作,真正实现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强化思想、队伍、机制保障
(二)坚持守正创新,提升“三资”监督、管理、运营水平
(三)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改革、建设、发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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