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江育委员: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赋能农村集体“三资”高效配置
发布时间:2025-06-05 15:41:41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是盘活农村“沉睡资源”、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的重要载体。晋城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自城区试点推广以来,已实现全市覆盖,累计成交11358笔、成交金额7.15亿元,其中今年以来成交1143笔、成交金额5457万元。通过打通“三资”监管与交易平台,构建了“资源入库—到期预警—公开交易—合同签订—财务入账”闭环管理机制,为加强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助推深化农村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数字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品种有待进一步拓展、风险防控需进一步强化等问题。
为此建议:
一、平台升级,构建智慧化资源配置中枢。一是深化技术赋能,构建全流程数字监管体系。增设“风险预警”系统,对交易主体信用、项目可行性进行动态评估。打通“银农直连”通道,实现交易资金全程可追溯,同步开发手机APP,方便农户“掌上查询、线上交易”。二是拓展交易品类,激活特色资源市场价值。在现有土地流转、资产租赁基础上,探索开展林权抵押、农业知识产权交易等新型业务。例如,陵川县可依托百万亩连翘基地,试点“连翘采摘权”拍卖,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分红;在沁水县推广“蜜蜂养殖场地经营权”交易,结合当地中华蜂保护区资源,开发“养殖权+蜜源植物保护”捆绑交易模式。
二、服务下沉,畅通农村产权“最后一公里”。一是加强基层站点建设。在县级平台分中心,配备专职交易辅导员,提供政策咨询、资产登记、合同签订等“一站式”服务。借鉴沁水县嘉峰镇“镇统筹—村实施”模式,由乡镇统一归集闲置农房、土地等资源,打包上线交易。二是培育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农村产权交易人才培育计划”,通过政企合作、院校联合等方式,培养一批懂政策、会评估、善营销的复合型人才。
三、风控创新,筑牢集体资产安全防护网。交易前推行“三审三公示”制度(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级终审,资产权属、交易方案、成交结果公示),防止暗箱操作。交易中引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合理确定资产底价,对重大项目实行法律意见书备案制。交易后建立履约跟踪台账,通过平台定期采集项目进展数据,对连续两期未履约的主体纳入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参与后续交易。
四、政策驱动,激活产权交易市场主体动能。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开发“产权贷”“交易保”等产品,以交易合同为授信依据,为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低息贷款。例如,泽州县可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参照国有土地抵押标准,允许企业以出让或租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解决小微企业用地融资难题,配套设立风险分担基金,对不良贷款按本金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偿。
(常江育 市政协委员、晋城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高级农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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