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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璟委员代表晋城市妇女联合会发言:完善生育政策支持体系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社会

发布时间:2025-02-27 17:43:23

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构建,是落实党和国家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202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

我市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构建亦在加速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与妇女就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推进,然而,我市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构建还面临诸多挑战。部分企事业单位对家庭友好政策的认知和执行力度不足,女职工在生育和育儿期间的权益保障有待加强,托幼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

为此建议:

一、开展“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创建活动

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晋城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示范创建活动。参考全国总工会的创建案例,由市文明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具体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职工需求,制定并实施家庭友好政策,将创建成果纳入市级文明单位考核测评体系。

二、加强制度保障,减轻企业生育成本

加大政策支持,对雇用女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并为企业承担的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提供财政补贴。执行平等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政策,确保男女职工在入职、晋升、薪酬等方面享有平等机会。鼓励企业设置“亲职岗”或“育儿岗”,为有育儿责任的男女职工提供弹性工作时间或灵活工作方式,降低因职工生育给企业带来的人力资源成本。

三、完善照护支持,解决职工子女照护难题

支持企事业单位根据职工需求,学习推广市妇联儿童之家、市医院图书室寒暑期子女关爱服务、合聚集团的社区托幼服务、长治市妇幼院的托幼服务中心经验,建立福利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合作机构,为职工提供便捷、优质的托育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为女职工设立专门的母婴室和孕妇休息室,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建设一批公办托幼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幼机构,形成多样化的托幼服务供给体系。加强托幼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婴幼儿得到安全、健康的照护。

四、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将生育友好理念融入晋城社会文化建设之中,加强对家庭友好政策的宣传和引导。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女性生育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女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提供必要的健康检查和服务,保障女职工的职业健康权益。鼓励社区、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托幼服务建设、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共同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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