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精准监管护航民生福祉、规范夜市与外卖门店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96号)
发布时间:2026-03-20 11:12:39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中华民族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2024年起,城区对望川楼夜市实施管理,划定经营区域,明确18:00后为经营时段,通过“定点值守+微信群管控”形式规范经营。夜市的“烟火气”与外卖的便捷性深受群众青睐,已成为城市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近年来,部分经营者违规操作等问题,导致食品安全出现隐患,既影响群众消费体验,也影响行业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现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存在问题:
一、责任链条衔接不紧,约束力度不足。部分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划分不够清晰,存在“谁都管、谁都不细管”的现象,日常检查走形式。对无证经营、违规操作等行为惩处力度低,违法成本低。部分经营者责任意识淡薄,认为夜市地摊“流动性强、没人管”,不按规定办理健康证、原料采购无台账等问题频发。同时,信用惩戒机制未有效实施,难以形成长效约束。
二、监管专业能力不足,精准管控不够。基层监管人员多身兼数职,缺乏针对夜市监管、外卖门店线上筛查的专业培训,对安全隐患的识别能力不足。部分监管手段较为传统,网络订餐平台缺乏有效技术支持。此外,培训多以政策宣讲为主,缺乏实操,监管人员对检测设备使用不熟练,影响监管效果。
三、协同联动效率不高,存在监管真空。市场监管、城管、交警、社区等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机制,信息不互通。比如城管部门查处夜市占道经营后,未及时将信息同步给市场监管部门核查食品安全。网络订餐平台与监管部门的数据共享不充分,平台对违规商户的下线处理不够及时,不能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管部门,“发现-处置-反馈”的闭环出现断裂。
四、经营主体自律缺失,合规意识薄弱。部分夜市摊主为降低成本,使用过期食材、不合格餐具,不配备防蝇罩、密闭垃圾桶等基础设备,甚至向雨水管道倾倒厨余垃圾。外卖门店存在“重线上销量、轻线下合规”的倾向,后厨卫生不达标、食品存储不当、餐食封签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屡禁不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匮乏,甚至存在无健康证上岗、配送过程中随意拆改餐食等行为。
五、监督渠道不够畅通,社会共治不足。居民举报投诉的渠道单一,部分小区未公示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群众发现违规行为后不知向谁反映。且群众反映问题后,缺乏结果反馈,导致群众反映的积极性不高。同时,食品安全宣传多为政策解读,缺乏本地案例警示,群众对违规业态的危害认识不足。
为此建议:
1.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刚性约束。一是健全责任追溯体系,将夜市、外卖门店的合规经营情况与经营者信用评价、市场准入直接挂钩,纳入晋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未办理备案卡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多次违规整改不力的经营者,实行信用扣分,累计扣满10分的,限制在本市从事相关经营活动1年;扣满15分的,终身禁止进入本地餐饮市场。推行“监管网格员+行业督导员+经营负责人”三重责任制,在夜市集中区域和外卖门店公示负责人及职责清单,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落实“尽职免责、失职追责”。二是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对使用过期原料、无健康证上岗等严重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阴阳后厨”、餐食封签破损造假等恶意违规行为,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公开曝光。网络订餐平台未履行审核责任的,按规定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结果向社会公示。
2.提升监管专业能力,精准加码管控。强化监管人员培训,将夜市流动性监管技巧、外卖门店线上筛查方法、快速检测设备使用、应急处置流程等内容,纳入基层监管人员必修课,每月组织1次实地演练,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暂停上岗,直至培训合格。邀请行业专家、资深从业者开展案例教学,提升对隐蔽性隐患的识别能力。
3.健全协同机制,形成整治合力。一是深化多部门联动,完善市场监管、城管、交警、社区、网络订餐平台“五方联动”机制,搭建线上共享平台。夜市摊主违规占道经营、食品安全问题,由城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处置;外卖门店违规的,实行“线索互移、结果互认”。监管部门发现违规行为后,1小时内通过平台上报,相关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到场处置,处置结果实时上传,形成“发现-上报-处置-反馈”的闭环管控。每月开展1次联合执法,重点排查夜市集中区域和外卖门店密集区的安全隐患。二是明确平台与配套责任,督促网络订餐平台落实“双审查”机制,线上核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性,线下每季度开展1次实地核查,对违规商户坚决下线并反馈监管部门。明确夜市周边充电设施、垃圾处理等配套服务的管理责任,由城管部门牵头,协调环卫、消防部门在夜市集中区域增设移动公厕、分类垃圾桶和专用充电区,摊主需签订“收摊即清场”承诺书,对违规倾倒垃圾、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处以200-500元罚款。
4.规范经营行为,强化主体自律。一是细化备案与公示管理,依托《晋城市食品“三小”规范提升的指导意见》,推行夜市地摊“备案卡+健康证+摊位编号”三联公示制度,外卖门店“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投诉电话”三联公示制度,要求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张贴,备案信息同步录入市级监管平台。对新增经营者实行“备案即培训”,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二是强化多方面管控,要求夜市地摊配备防蝇罩、密闭垃圾桶、一次性餐用具等,推行“原料采购台账+废弃油脂回收记录”双台账制度;外卖门店建立电子采购台账,详细记录食材名称、供应商、采购日期等信息,至少留存6个月。全面推广外卖“餐食封签”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核查食材新鲜度、餐具洁净度、后厨卫生等情况。
5.完善配套保障,优化监管环境。规范夜市经营配套,科学划定夜市经营区域和时段,明确文昌街等重点区域的经营边界,避免占道影响交通。协调环卫部门增加夜市周边保洁频次,实行“专人负责、定时清理”,确保经营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场地清扫。联合消防部门排查夜市用电安全隐患,划定专用集中充电区,禁止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
6.畅通监督渠道,渠道共治合力。一是健全举报反馈机制,在夜市集中区域、小区单元门、外卖平台页面同步公示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和二维码,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实行“接诉即办”,3日内核查处置并反馈结果,逾期未处理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查实的有效举报给予50-200元奖励,激发群众监督积极性。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台、社区公告栏等渠道,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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