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活我市供销社闲置资产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69号)
发布时间:2026-03-20 10:51:18
供销合作社作为扎根农村、服务“三农”的重要民生载体,在县乡村三级布局了大量土地、房产、仓储库房等资产,随着经济社会变迁和供销系统改革深化,部分基层供销社资产出现低效利用甚至闲置现象,造成国有集体资产的浪费,也制约了其为农服务功能的发挥。为此建议,积极盘活我市供销系统闲置资产,重塑供销社在新时代农村流通服务中的主渠道地位。
存在问题:
一、产权归属不清,整合基础薄弱。供销系统资产遍布各县(市、区)、乡镇,多数资产位于交通便利或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由于经营体制转换、市场需求变化、维护资金不足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影响,相当数量的房产、场地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尤其是一些乡镇基层社,房屋陈旧、设施功能单一,资产利用率不高。数据显示,全市全系统未完成确权登记的土地占比达32%,部分房屋因建设年代久远、资料缺失无法正常办证,直接制约了资产合法流转、集约利用,也让后续盘活工作难以有序推进。
二、政策支持不足,盘活方式单一。缺乏对全市供销社闲置资产盘活工作的政策支撑、整体规划和差异化引导,在资产规划调整、土地性质变更、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相关税费减免等关键环节,审批流程复杂、政策依据不足,各县区探索多处于自发状态,缺乏有效整合。在盘活方式上创新不足,探索应用不够,简单租赁等传统方式仍占主导,基层供销社推进盘活工作时面临诸多操作难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受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偏低。
三、改造资金匮乏,运营能力有待提升。多数闲置资产建设时间久,设施老化、功能落后,需投入盘活资金修缮升级,但供销社自身经营收益有限,自有资金缺口较大。缺乏明确的利益联结和风险分担机制,社会资本顾虑投资回报与产权风险,参与盘活的意愿不高。基层供销社人员队伍年龄结构偏大,精通资产管理、项目运营、资本运作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现有人员队伍结构和能力难以满足市场化盘活要求,且缺乏有效的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我市供销系统46岁以上人员占比达42.42%,35岁以下仅占29.46%;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16%。
为此建议:
1.开展专项普查与确权,夯实盘活基础。由市供销联社牵头开展全系统闲置资产专项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各地闲置资产的位置、面积、产权状况、设施条件、利用现状等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针对历史遗留产权问题,分类制定处置方案,通过协商调解、法律途径等方式明确产权归属,简化产权登记、补证流程,打通资产盘活“堵点”,为精准盘活提供合法合规的基础依据。
2.加强规划引导,创新盘活模式。将供销社闲置资产盘活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县域经济发展重点任务,结合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乡村需求,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化盘活路径。一是聚焦为农服务主业,将基层供销社改造为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集成农资供应、冷链仓储、电商服务等功能。二是对接乡村新业态发展需求,利用乡镇闲置院落、老旧厂房打造乡村民宿、农耕文化体验区、文创工作室、共富工坊等,带动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发展,吸纳村民就近就业。三是联动社会资源完善农村服务网络,引入商超企业、物流企业合作,将闲置房产改造为乡镇超市、便民服务点、快递物流中转节点,补齐农村商业和物流短板。四是补充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对位置适宜的闲置资产进行改造,建成老年活动中心、乡村文化礼堂、留守儿童关爱站等公共服务场所,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
3.出台专项支持政策,优化盘活环境。研究制定支持盘活供销合作社闲置资产的政策措施,对符合规划的项目,优化土地用途转换等审批流程。建立由市政府牵头,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供销社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合力解决资产盘活中的政策障碍;设立引导资金,对重点项目给予补助或贴息,通过财政资金奖补撬动,进一步提升了供销社为农服务的能力。
4.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打破单一运营模式,鼓励供销社通过资产入股、合作开发、委托运营、租赁联营等多种方式,在农业服务、冷链物流、农村电商等领域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龙头企业、返乡创业主体参与闲置资产盘活,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整合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组建供销集团,开展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提升资产运营效益;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解决改造资金匮乏问题,明确投资回报机制、风险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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