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着力破解光机电 科技企业融资难题的建议(第329号)
发布时间:2025-04-18 17:59:51
经济委员会
“企业创新积分制”是一种基于数据驱动、定量评价、适用性广、精准支持企业创新的科技金融政策工具。2020年起,我国在部分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以试点形式,探索建立“创新积分制”,精准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助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在前期试点基础上,2024年8月,科技部正式出台了《“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创新积分制”适用范围从高新区扩展到全国。“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以来,在引导金融资源、促进精准施策等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据科技部统计,2022-2023年,银行共为试点高新区内积分企业对接授信超2000亿元,有效解决了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今年1月,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区内40家光机电科技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企业反映,资金问题仍然是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瓶颈。40家企业中,有融资需求的企业29户,占比74.4%,融资需求总额7.9亿元,实际获得银行融资仅为8650万元,占比10.8%。光机电企业绝大多数为新招商落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此类企业普遍具有高科技、高成长、高风险、轻资产等特点,往往存在成立时间短、抵押物不足、短期财务指标不优、贷款难的问题。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管理,通过多维度指标对科技企业进行评分,企业可通过积分获得对应额度的金融支持,可以让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有潜力的科技创新企业,助力光机电企业快速成长。“创新积分制”虽然已经试点多年,但是由于全国推广不足半年,不仅企业认识不足,而且对我市科技部门、金融机构来说,也属于新生事物,亟待宣传推广。
为此建议:
1.强化政策宣传,以晋创谷光机电企业为突破做好制度推广。建议由科技局牵头,组织经开区、工信、市场监管、税务、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方案,召开我市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启动会,明确各部门各机构具体负责人,推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共同推进创新积分制在“晋创谷·晋城”率先应用。邀请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组织政府相关部门、银行和光机电科技企业赴试点区对接交流、实地考察学习,让创新积分制在科技企业中“家喻户晓”。
2.坚持因地制宜,以企业特点为要完善企业创新积分指标体系。建议科技局在科技部《“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基础上,组织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商业银行和科技企业共同研究,结合我市光机电科技企业特点,探索制定地方指标、指标权重和积分计算方法,比如可新增“是否设立研发机构”“是否为我市光机电重点发展的特色产业链企业”“企业人才团队情况”等地方指标,形成包含若干个具体指标的企业创新积分指标体系。为完善指标权重及评分标准,可从积分企业和授信企业随机抽取样本进行双向验证,测算企业积分与企业信贷的拟合度,根据验证结果调整指标权重和赋分标准,对科技企业进行“精准画像”,解决金融机构对科技企业“看不懂、看不准、看不透”问题,推动商业银行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
3.注重精准画像,与金融机构共建积分评价机制。以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晋创谷·晋城”为突破,加快制定我市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方案,推动设立专项货币政策工具,建立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激励我市金融机构应用创新积分,依据积分推出“创新积分贷”专属产品,全方位激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创新积分”创新金融产品,建立企业创新积分应用的激励容错机制,使“企业创新积分”成为金融机构评估科技企业增信授信的重要指标,帮助金融机构提高信贷的针对性和精确性,推进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建设和光机电产业发展。对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的银行机构,因市场原因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损失的,经评估后,允许按尽职免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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