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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金融服务科技领域能力的建议(第288号)

发布时间:2024-04-20 16:18:09

薛岩松

近日,经对我市科技金融服务领域进行调研,采取对科技型企业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具体了解在科技金融服务方面的实施情况以及了解部分银行在落实科技金融服务方面的举措、效果等,科技金融服务为我市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同时存在一定的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机制不够灵活、科技型企业受益面窄,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融合力度不足等,主要问题体现在:

一、科技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部分银行如农业银行在执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地实施了有关“科技易贷”的科技金融的相关政策,但县级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尚未全面建立起来,未能形成合力推进科技金融发展。

二、科技金融产品未实现全覆盖。2021年9月,省科技厅与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推出“科贷通宝”信贷产品,旨在降低全省科技型企业融资门槛,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经与省科技厅对接,了解到“科贷通”由中国银行各市分行具体承办,目前只在太原、晋中等地开通服务。

三、科技金融中介机构还很少。科技金融中介机构对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业背景要求较高,目前,能开展此项服务的中介机构少,在山西省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上,市、县两级还没有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进驻。

四、省级科技金融专项立项少。2022年和2023年省科技金融专项在申报过程中,我市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申报积极性不高。从了解的情况来看,固然存在科技金融专项向“太忻一体化”倾斜、同时,我市科技型企业数量较少,科技型企业在财务管理和公司运行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信用建设不重视等问题影响政策收益面。比如以抵押合同代替信用合同申报、存在失信行为,导致没有很好的享受金融政策。

为此建议:

1.建立健全科技金融组织架构。建议市县级层面成立科技金融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对科技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和完善职责,做好科技资源整合,落地相关政策,优化融资环境。有待建立省市县三级从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再到产业应用、市场开拓,科技发展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建设科技强国、推进高质量发展,增强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展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和推出与科技型企业特点适配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门槛。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形成常态化对接机制,畅通融资信贷渠道,及时等宣传科技金融政策。

2.积极培育科技金融中介机构。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要针对科技金融服务企业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多出新产品、提供优质服务。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政策激励等方式吸引成熟的科技金融中介机构在我县注册和开展服务;另一方面做好本土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的培育,鼓励申报省级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入驻省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培育中介机构,为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架通信息媒介,为银企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与工作支持。

3.不断加强科技型企业自身建设。科技型企业应按《公司法》、《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法》等要求,严肃财务管理和公司规范管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及时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与风险,同时注重自身信用建设,真正从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受益。

4.努力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政府、金融等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及时掌握和了解科技金融的政策动向,注重向科技金融服务生态良好的地区学习和借鉴经验,不断提高服务科技金融的能力本领。要加大与上级管理部门对接力度,争取科技资源向我市倾斜。加大省科技金融专项的宣传力度,鼓励和组织我市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科技型企业申报省科技金融专项,结合“晋创谷”建设,谋划科技金融信贷产品,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5.不断完善科技金融创新机制。政府管理部门和金融部门要不断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一是创新支持方式,如整合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形成科技信贷、创投联动和科技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专项投入机制,推动投入结构优化与方式转变;二是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如深化“新三板”改革创新,支持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科技型企业和面向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三是进一步提升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加快培养复合型人才,推进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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