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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281号)

发布时间:2024-04-20 16:15:59

张慧敏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推进,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养老服务业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市也适时提出了建设“文旅康养样板市”的战略目标。然而,当前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严重不足,制约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一、我市人口老龄化现状

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晋城市常住人口为2194545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445396人,占全市人口的20.30%,老年人口比例分别高于全国18.70%、山西省18.92%的1.6个百分点和1.32个百分点。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晋城市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9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7.66个百分点。

二、我市养老服务主体现状

“十三五”以来,晋城市建成了以市养老公寓和县(市、区)福利服务中心为重点的一批公办养老机构并投入使用,引导和扶持了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社会责任感强的社会力量加入到全市的养老服务行列。截止2022年底,全市共有住养型养老服务机构69所,其中公办27所,民办42所(含公建民营15所),分别占养老机构的39.13%和60.87%。按区域划分,市直6所,城区6所,泽州县16所,阳城县15所,高平市14所,陵川县6所,沁水县6所。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4所,均为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1所,分别占城乡社区总数的53.7%和59%,其中:城区75个,泽州224个,阳城县220个,高平市249个,陵川县127个,沁水县106个。全市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1.76万余张,市、县、乡、村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实现了全覆盖。

三、主要存在问题

可以看到,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与持续大幅增长的社会需求相比,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仍显不足,服务水平仍显不力,特别是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发展不足的问题,仍然亟待破解。

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在目前养老从业人数的1039人中,院长年龄在60岁以上的占总数的25.97%,本科及以上的占院长人数的12.99%;管理团队中45岁以上的占管理人数的49.40%,本科及以上的占管理团队的9.15%;护工团队中,45岁以上占护工人数的74.41%,有大学及以上学历的仅占养老护理人员1.45%。

从业人员难招且队伍不稳。经过前期调查,目前我市养老机构中管理人员月工资在3000-4500元左右,护理人员依据岗位的不同待遇不一样,照顾自理老人的护理员,月工资在1000-2000元左右;承担半自理、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月工资在2500-4000元左右;负责半自理、失能老人的康复护理等工作,月工资为3000-5000元不等。县级机构的护理员大都在2000-2500元不等,相比较医院护工200元左右日工资来说,待遇相对较低,再加上高强度的工作量和社会认同感低等因素,造成养老服务人员尤其是一线护理员难招且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

缺乏专业人才的培养机制。目前,我市大中专职业院校共有16所,仅有市职业技术学院和市中等专业学校开设有护理专业。市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首批毕业的50余名学生基本上都升入了大专且在校期间也未进行过养老护理专业的学习。市职业技术学院于2021年增设了护理专业,设置有养老护理、社区护理的课程,首批招收了43名学生,但目前还未毕业。2022年,晋城文旅康养职业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审批,将设置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等专业,培养适应康养产业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但目前还在建设中,未开始招生。

为此建议:

1.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鼓励各职业院校更多的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在普通高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相关专业;设立“医养结合”的专项养老人才培养计划,定向培养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推进职业院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并按规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2.进一步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加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确保一线护理员全部持证上岗;扩大中、高级养老护理员培训数量,提高护理员的技能层次,以满足当前不同护理需求;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养老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技能。

3.进一步提升养老人才和养老护理员待遇。建议政府层面通过发放岗位补贴形式,鼓励养老机构引进更多社工、心理咨询、医护人员等专业人才,同时给予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和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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