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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第243号)

发布时间:2024-04-20 16:10:09

邢军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质量第一,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适当提高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水平,取消各地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建一块、成一块。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山西省一号文件指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坚持质量第一,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任务。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投入标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分担比例。强化全过程监管,探索建立第三方服务、管护保险等机制,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等参与建设管护,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占永久基本农田比例不断提升,对确保粮食产量稳步提升起到了一定作用,也为继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但对标先进地区和未来长期目标,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利用条件受限。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受限于可利用水资源较少的实际,规划满足灌溉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受到限制。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动不强。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农业农村部门主管,其它涉农部门参与度不高,多部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机制不完善,同时与良种、良法、良机等其他农业技术结合不够,影响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综合效益。

三、高标准农田管护能力不强。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目前一般交由项目所在村集体进行管理,管护机制比较简单,存在不懂管护、不会管护的情况,一旦出现需要大量资金进行维修的情况,村级往往无力解决。

四、高标准农田需进一步提升。随着科技进步和农村基础条件提升,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更加科学丰富,需要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同时随着建设推进,剩余地块基础条件越来越差,建设成本逐步升高,为保证实施标准,需要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

为此建议:

1.加强部门联动。水利部门应结合水资源、水库、用水站点管网等情况,及时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项目建设地参考,提升我市可灌溉型高标准农田占比,同时增加水利设施建设投入,为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用水需求先一步完成规划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应及时将高标准农田信息及时纳入国土数据库,在耕地占用审批中保证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在每年度高标准农田规划前,农业、水务、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及时对表,同步信息,避免无效规划。

2.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在不同基础条件的地块开展各类型高标准农田示范,加强农田建设和农机农艺的应用结合,因地制宜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适用的新装备新技术。比如加强在抗旱品种选用、水资源收集(雨水、地下水)、节水设施利用、新农机使用等方面技术措施的应用,与有机旱作相结合,通过高效灌溉扩大可灌溉高标准农田面积,真正实现“藏粮于技、藏粮于地”。

3.健全高标准农田动态监测机制。每年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开展全面监测,一是确认相关建设内容和投入设施的使用情况;二是对照新标准,对是否需改造提升情况进行摸排、及时记录,便于统筹规划;三是增强管护资金的针对性发放,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提升管护主体的履责意识。也可引进第三方机构监管,保持连贯性,为高标准农田保存完整档案。

4.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培训。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个系统化工作,需要通过加大培训加强宣传,把县、乡、村的工作力量动员起起来,让懂的人、会的人多起来,形成上下衔接,适应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的需求,保证高标准农田建一块成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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