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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台配套政策“护航”企业家的建议(第241号)

发布时间:2024-04-20 16:08:40

杜爱荣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5年来,伴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民营企业家,他们给社会提供就业岗位、给国家纳税、给市场供给产品,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总体来说,这些优秀民营企业家大都有坚韧不拔的创业精神、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自觉地善待员工、改善环境,与社会、员工和国家利益深度攸关。

特别是近年来,我市优秀民营企业家不惧“疫情”影响,引导、培育下“创二代”纷纷登上了市场广阔舞台。相比“创一代”,“创二代”思维更活跃、视野更开阔,更需要“护航”。建议我市出台细则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厚植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土壤,像尊重科学家、退役军一样尊重企业家,让他们胸膛“挺得直”、脚跟“站得稳”,为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新修订《公司法》,并明确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第一条就开宗明议地指出,立法的目的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厚植企业家精神的土壤,需要以开放和自然浇灌作为基色,即如何平衡权力与权利关系,更好地营造自由开放的经营环境,对权力进行合法限定,更好地保护商事主体权利的自由舒展,让企业家能够聚神会力谋发展,企业家精神迸发。

为此建议:

1建立企业家参与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实施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我市可结合自身比较优势,建立并推行企业家参与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实施机制,支持企业家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中原城市群建设等我省重大开放带动战略,大力推动产业、企业、产品、技术“走出去、引进来”。编制“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国别投资指南,发布重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投资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招商项目及文化宗教等信息。建立“走出去”重点项目库,推动更多优质项目进入国家“一带一路”项目清单。鼓励特色产业骨干企业到境外投资建厂,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提升产业转移承接能力。引导企业强化境外投资前期风险分析和论证,加强境外企业经营投资监测,完善境外投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要素保障、国际法律、会计税务咨询等服务。

2建立健全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引导民营企业家通过参评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各类正能量活动,宣传优秀企业有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树立对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引导企业家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和引领者,逐步从跟随式的逆向创新向引领式的正向创新转变,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布局,推出更多具有自主品牌、自有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产品,面向全国全球市场,加快建链、延链、补链,推动产业链和资源整合融合。

3建立企业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企业发展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企业发展重大问题,切实为企业家排忧解难。充分发挥统战部门、工商联、企业联合会、商(协)会等作用,建立健全帮扶企业家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对企业家的法律服务,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着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挖掘企业自身增信资源,减少外部担保,降低转贷成本,创新企业贷款方式。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部门创造性执行能力。落实党政领导与企业家联系沟通交流机制和服务企业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政企恳谈制度、走访调研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打造非公企业反映困难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直通车”,不断完善政企沟通平台,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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