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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深省级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市创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的建议(第228号)

发布时间:2024-04-20 15:59:08

周军军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民间投资是社会投资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市的民营企业家们奋勇争先,敢闯敢干,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进步,成为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23年,全市民营经济营业收入完成2314.18亿元,同比增长8.38%;工业总产值完成1492.11亿元,同比增长12.50%;上交税金完成133.44亿元,同比增长10.60%;提供劳动者报酬138.62亿元,同比增长6.45%。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与发达地区民营经济竞相发展的格局相比,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仍然存在不小的问题和差距。2023年,我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653.1亿元,同比增长7.6%;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年GDP比重只有28.0%;民间投资完成266.8亿元,占全省的比重仅为7%;增速为-7.6%,在全省排名第六,与全省排名第一的临汾市相差12.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方面近三年疫情反复导致经济修复放缓、需求不振,造成民间投资信心不足。另一方面我市民营龙头企业发展质量不高,多数以房地产、煤炭冶金和农业市场为主,处于产业链低端。第三方面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但在实际执行落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堵点。另外,对给予民营企业的政策承诺不能兑现,也是影响民间投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创建全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示范市,是省委省政府赋予晋城的重大任务,也是补齐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不足、不多、不大、不优等短板弱项的重大机遇。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创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市的实施方案》《晋城市创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等政策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在民营经济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举措,但还需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优化政策配套措施,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为此建议:

1.完善已有政策。一是要收集整理已有的民营企业政策清单,对好的政策保持延续性,对未落实的政策进行优化完善。对政策之间存在的拥堵、重复等情况,及时修补完善,促进政策之间的协同性,推进政策有效衔接,杜绝出台无用的政策文件。二是要不断完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各县(市、区)差异化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工作,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创建经验。

2.推出创新政策。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出台《晋城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社会各界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摸清楚,把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弄清楚,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强要素保障、降低企业成本、保护企业权益、增强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等方面打出政策“组合拳”,细化、量化政策措施,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3.加强督促落实。建立完善民营企业政策清单和落实导图,丰富政策“工具箱”,建立涉企政策“一站式”服务平台,通过媒体宣传、入企服务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落实好国家、省、市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助企纾困各项政策措施,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奖励资金“一键直达”,切实提高政策的便利性、协调性、连续性,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4.做好服务保障。完善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等服务模式,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活动,做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针对企业服务信息不对称、资源配置不精准、部门协同效率低、服务跟踪不到位等问题,整合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掌握的企业信息,集成涉企政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和专业化服务力量,“一企一策”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永不下线”为企业提供热情精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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