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提案精选

关于尽快新建晋城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的建议(第220号)

发布时间:2024-04-20 15:48:33

王小芳

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十九大提出办好特殊教育,二十大进一步提出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而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作为全市唯一一所(含小学、初中、职业高中)集视障、听障、智障为一体的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办学场地与《山西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相差甚远,直接制约着学校的发展,易址新建已迫在眉睫。

城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位于晋城市火车站北回军社区,是全市唯一一所(含小学、初中、职业高中)集视障、听障、智障为一体的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学校现有占地面积9486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5843平方米,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严重不足,远远达不到国家和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学校所在的回军社区已被列入城区城中村改造范围,且由于市重点工程“文博路——文峰路连通工程”的开工建设,使得学校临街的大门、门房、男生宿舍楼、职教楼等约2200平方米范围被征拆,本就滞后于特殊教育发展需求的教学环境愈发局促。学校现有22个教学班,在校生290名,在编教职工89名,校园占地仅剩10亩。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易址新建前期被列入2023年晋城市政府工作报告的民生实事项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学校易址新建项目未得到有效推进。

有学校办学远不能适应残疾儿童就学的需求,严重影响了我市特殊教育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学校占地面积狭小,学生没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影响学生健康成长。二是教学、生活基础设施不足,特别是各类功能教室、宿舍、餐厅等资源紧缺,远不能满足现代化教学的需求。三是现有办学设施不符合特殊教育办学标准,给办学带来极大的困难,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学校校园建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消防设施设备不符合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物现状也不符合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学生宿舍存在缺少安全出口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目前现状无法整改。四是原学校仅是按照特校小学办学模式修建的,远不能满足现在我校小学、初中、职业高中教育为一体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需求,现急需扩建教学、宿舍、实践、康复等基础设施,才能实现让我市残疾儿童“同在蓝天下,和其他孩子一样,共同接受良好的教育”的目标。

为此建议: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的要求和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将新建市特校办成一个教育、康复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职业高中教育。

2.按照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和《山西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建设“努力满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的特殊教育学校。

3.特殊教育学校选址应该选择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形开阔平坦、基础设施完善、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地段。学校建设用地要包括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集中绿化用地和地面停车场用地,校舍建筑有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公共活动康复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四类用房构成。

4.特殊教育学校的设计要满足特殊教育占用专用教室需求,必须有计算机教室、美术教室、手工教室、劳技教室、音乐教室、缝纫教室、串珠教室、家政教室、体育训练室、康复训练室、体育训练场所等。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晋城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晋城市云祥大数据科技运营有限公司

晋ICP备05001036号

电话:(0356)2198401

地址:晋城市凤台西街289号市政府办公大楼2层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