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67号提案 关于贯彻落实《晋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4-13 14:26:00
司剑虹
2018年10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晋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生效实施,对加快我市“中原城市群核心发展区”建设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公民对法律产生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
为此建议:
市政府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号召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组织参与条例制定工作的专家学者向广大市民宣讲解读,取得全体市民的理解和配合,这样才能让条例发挥应有作用,为我市中原城市群核心发展区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提供制度保障和道德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