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10-16 15:11:52
沁水县政协副主席胡永强,沁水县政协委员、柿庄镇党委副书记张乃梁反映: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法治化的进程加快,切实抓好乡镇层级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和完善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迫切的社会需要。我市于2022年开始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行改革,总体上落实了国家要求,满足了基层执法需要,但是还存在改革不够彻底的情况。主要表现在:
一是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经验普遍欠缺。一方面,乡镇执法人员数量普遍不足,法律专业的人才更是稀缺;另一方面,虽然乡镇近几年大批次招录公务员及事业人员来壮大基层队伍,主要目的还是以服务农村工作为主,学历高却不对口,同时又缺少在县直单位实践的执法经验,立即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些生涩。以沁水县为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人数在10人至12人不等(乡级10人、镇级12人),大部分是非法律专业且没有执法经历。
二是乡镇行政执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乡镇执法人员大都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对行政执法程序掌握不透,在处理一些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时,对事实认定、法律与程序适用、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问题,把握不准、力不从心。以沁水县柿庄镇为例,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来,上级部门虽然组织了一些相关培训,比如执法大讲堂以及专门的培训,但是真正面对执法的时候还是手足无措,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最基本的写文书、编文号以及面对违法行为用哪个法律条款都不太清楚。
三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未实现专职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社会各个领域,是全方位、多层级的社会管理工作,对应县级的职能部门较多且不固定,需要独立执法、独立办公。比如高平市行政执法人员由乡镇领导组成,但是只负责行政执法工作,而沁水县的乡镇执法队伍存在一人多岗、交叉任职的共性问题,在面对点多、线长、面广的广大农村开展执法工作时,人员、编制、装备、经费等方面的配置势单力薄,无法完全满足行政执法的实际需要。
为此建议:
一、市、县牵头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部门每天或者每周指派1至2名业务熟练的执法人员集中到行政执法局办公,指导县、乡两级顺利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同时单独设立执法所需的大型设备库以及其他需要的取证工具,用以专门执法工作调用,如大型吊机、铲车、特种车辆、化验室等,同时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定期指派专人深入基层指导乡镇开展工作。
二、县级统筹解决专职执法问题。主要是解决编制、人员、经费、装备等问题。统筹全县整体的编制,为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留出更多的执法编制,同时对乡镇行政执法实行双重领导,单独考核、单独办公,不参与乡镇政府其他工作。
三、强化业务培训加快开展执法工作。上级单位要经常性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已使程序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现阶段最主要的是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写作、案卷制作、常用法律法规等基本内容的培训,司法局可以抽调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按照片区开展轮训,同时在行政执法的同时,选取各乡镇相关执法人员参与县一级的行政执法,更好更快的推动乡镇行政执法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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