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3-09-18 15:03:32
城区政协委员、晋城市恒光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程宏斌,城区政协提案委主任高建军反映: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关系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长治久安。以城区为例,据调研了解,2017年城区在全省率先完成了集体产权制度改制任务,涉改村(社区)全部挂牌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查清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明确资产价值、位置、数量等基础数据,汇入“三资”管理数据库和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库。可以说,村(社区)集体经济监管更加合理,更加规范。改制的初衷一方面是规范,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但更主要的是要通过改制,激活有限的集体资产,高效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居民)收入,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市村(社区)集体经济正在陷入发展瓶颈和萎缩状态。
一、主要问题
(一)管理从业人员被边缘化,经济合作社发展积极性不高。目前经济合作社的人员大部分都是换届后村(社区)主要岗位人员,都在50岁以上,大多数人员认为自己因为换届政策原因被边缘化,同时,由于缺乏发展经济的激励政策,存在自然躺平的思想,普遍认为只要看住门户,想办法兑现居民的分红及福利就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不高。
(二)缺乏新兴行业管理人员,经济合作社发展途径单一。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由于受到城市建设、环保、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以传统行业为主体的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受到了多重限制和挤压,村(社区)合作社组织内又缺乏发展新兴行业人才,致使集体经济发展陷入困境,只能单一靠集体土地来获取红利,勉强度日。
(三)村(社区)委会工作压力大,经济合作社不堪重负。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环保、创文、创卫等的工作需要,每年村(社区)居委会用于修复残墙断壁、整治破损路面、裸露地面绿网覆盖、更换公益牌匾、墙壁粉刷等硬性开支达到百万元以上,有的甚至应由物业承担的工作任务,村(居)委会也承担了。但村(居)委会工作经费有限,最终这些费用大多数都转嫁至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不堪重负,怨声载道。
二、对策建议
(一)制定出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激励政策,充分调动现有合作社发展经济的积极性。目前,合作社主要人员都是政治过硬,经验丰富,群众基础较好的人群,要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主动参与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工作中来,发挥基础作用。要参考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制定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的激励政策,给予经济、社会政策上的鼓励和支持。
(二)制定经济合作社发展新兴行业的优惠政策,取消一些政策限制。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通过制定经济合作社发展新兴行业的优惠政策,吸引合作社及合作社组织内新兴行业的特长人员,主动参与到产业结构调整中来,参与到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来,发展城市物业、家政、康养、养老等产业,开辟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要逐步放开一些限制性制度,用足政策,想方设法搞活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方式,盘活集体经济组织。
(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减轻合作社负担。目前产权制度改革后,合作社已经与村(社区)委会分设两帐,合作社支取经费程序严格,难度较大,如果过度支付公共事务的经费,群众将难以答应。所以,政府应该加大公共事业的投入,同时应明确各类小区以及物业的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能简单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部由村(社区)承担,切实减轻合作社的经济负担,保障村(社区)居民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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