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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晋城市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10 16:20:48

(2021年9月17日政协第七届晋城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23年9月5日政协

第八届晋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依照政协章程,根据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要求,现就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中优势作用的关键所在。

(二)目标要求。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着眼发挥委员作用,引导委员勤学习、勇担当、善履职,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各界人士智慧力量凝聚起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晋城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三)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当好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发挥团结引导作用;坚持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坚持委员主体地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主要内容

(四)强化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政治立场上不含糊、政治原则上不动摇,关键时刻靠得住、站出来、敢发声。

(五)强化当好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立足新时代人民政协新方位新使命,自觉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第一线的具体实践。注重总结工作实践和履职规律,提高履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当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

(六)强化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的责任。准确把握政协性质定位和履职特点规律,共同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协商氛围,推动表达观点、倾听意见、互动交流有机统一,培育协商文化、提高协商质量、深化协商成果。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道德品行,严格廉洁自律,树立求真务实作风,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风采。

(七)强化团结引导界别群众责任。善于通过界别渠道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反映诉求、排忧解难,发挥在本界别、本领域、本单位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团结界别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政协委员良好形象。

三、政协委员应自觉提高履职尽责本领

(八)提高政治把握本领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落实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的根本要求,发挥政协委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优良传统,积极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专门委员会学习座谈会、委员培训、政协讲堂等,自觉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树立正确历史观大局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学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政治能力,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感悟初心使命,赓续精神血脉,汲取智慧力量,增强行动自觉。

(九)提高协商议政本领

1.学习履职知识。按照委员学习培训计划,落实初任培训制度,每位委员每届至少参加1次学习培训活动,建立住晋城市省政协委员列席市政协常委会议工作机制,建立住晋城市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常委列席市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工作机制,熟练掌握政协基本知识、重要原则和工作规则。市政协委员要坚持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聚焦履职所需主动学习相关知识,积极参加省政协“委员讲坛”“政协学堂”和“书香政协”读书活动,自觉提升履职能力。

2.增强协商意识。熟悉政协各类会议等协商活动规则程序,掌握对话的技巧、沟通的艺术、说服的能力,寓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于协商议政中,在深入互动中促进不同思想观点交流交融,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不断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深化认识、达成共识。

3.提升建言水平。立足所在界别及行业、领域发挥优势专长,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情况清楚、论证严谨、对策精准,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4.掌握信息手段。适应信息化、大数据时代要求,掌握远程协商、网络议政等协商形式特点,熟练运用互联网,在晋城政协网和晋城智慧政协平台上反映社情民意、提交政协提案、提出意见建议。

(十)提高调查研究本领

1.全面掌握情况。发挥委员位置超脱、角度客观的优势,积极参加政协调研活动,开展委员自主选题调研,运用座谈交流、蹲点调查、随机走访、网络视频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情况。

2.深入研究问题。加强对调查情况的研究分析,通过典型案例“解剖麻雀”,增强意见建议针对性、实效性。综合运用调研报告、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反映调研成果。

(十一)提高合作共事本领

1.强化团结合作理念。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弘扬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良传统,通过政协视察调研、协商议政等履职活动和界别联谊、委员活动日等平台,发挥界别召集人、调研组组长、读书群群主等作用,着力营造协以成事、商以求同的良好氛围。

2.发挥党员委员带头作用。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要增强亲和力感召力,广交、深交党外朋友,通过协商讨论、谈心谈话、走访看望等途径加强经常性联系,以民主的作风、良好的形象团结人引领人。

四、加强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

(十二)创新联系群众途径。通过视察考察调研等方式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创新界别群众代表交流座谈、界别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座谈会等面对面沟通形式,探索网站、微信、微博等网上交流途径。突出界别、行业、区域等特点,立足委员自身职业专长和资源优势,建立不同界别特色、地域特色、专业特色的委员工作室,为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界别群众等参加协商活动搭建平台。探索开展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乡村活动,不断丰富和拓展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途径。

(十三)面向社会传播共识。从委员实际出发探索灵活务实的工作方式,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影响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好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故事、人民政协制度和新型政党制度的故事,宣传阐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创新性办好《政协之声》《协商进行时》广播电视议政栏目,加强“晋城政协网”的更新维护,加大《晋城政协》杂志内部发行和交流力度,全面宣传报道我市政协工作。

(十四)增强群众工作针对性。民主党派界别委员、无党派人士界委员要加强对本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引导。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要深入界别群众之中,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有关界别委员要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沟通联络,推动更好发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做好政协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工作

(十五)加强履职管理。健全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制度,记录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参加政协组织活动、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大会发言等情况。委员每年填报年度履职情况,将委员履职情况作为换届时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

(十六)健全激励机制。健全政协委员履职评价机制。开展委员履职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在每年的全体会议上通报。定期评选优秀提案、优秀调研议政成果和优秀社情民意信息,对优秀履职成果予以表扬,对表现突出的委员予以鼓励。

(十七)严明履职纪律。委员参加会议活动应遵守纪律。因故不能参加应出席的履职活动,应履行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委员届内2次不出席全体会议,对其进行约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3次不出席全体会议,应按程序劝其辞去委员职务;常务委员届内3次不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对其进行约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无特殊情况,委员5年内没有参加学习培训的,应记入委员履职档案,并按程序向有关方面建议不再继续提名为政协委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无任何履职行为的委员,以书面或约谈形式提醒。

(十八)强化正风肃纪。委员参加履职活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的各项要求,不利用委员身份牟取个人、小团体和特定关系人的利益,不利用委员身份干预执法、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插手招标投标,不在参加履职活动时变相从事商业活动。对严重违反政协章程、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决定)的委员,按程序依据情节给予警告或撤销委员资格处分。

(十九)做好服务保障。尊重和保障委员依照政协章程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政协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丰富履职平台渠道,做好委员知情明政工作,定期向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帮助委员更好履行职责。完善多层次联络服务委员制度,做好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活动的沟通协调、经费保障等工作,建立委员本职工作与政协履职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委员所在单位对其履职提供支持保障。

(二十)本意见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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