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 委员管理

政协晋城市委员会关于委员活动小组开展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7-26 15:04:02

(2016年12月28日政协第七届晋城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13日政协

第八届晋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为进一步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和界别优势,充分调动委员履职的积极性,推动政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现就委员活动小组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委员活动小组的重要作用。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委员活动小组是政协开展工作的一种基本组织形式。委员活动小组有组织、有计划地自主开展活动,是强化界别功能,体现界别特色,发挥界别作用的重要形式,也是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一种有效途径。

二、委员活动小组原则上按界别和工作区域划分,共12个组。各组召集人由市政协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各县(市、区)政协主席担任。

三、委员活动小组的主要任务是:(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协基本理论、科学文化知识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2)贯彻落实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精神,完成市政协确定的工作任务。(3)加强与本界别群众的联系,围绕本界别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专题座谈与研讨活动。(4)及时综合活动成果,并以界别或专委会名义作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交集体提案和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活动。

四、委员活动小组开展工作,应坚持务实、灵活、节俭的原则。各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活动,活动方式可根据活动内容确定,如开展专题调研、视察、考察和书香政协等活动。各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利用本组和其他各方面的资源,使委员活动小组的工作既有社会影响,又有实际效果。

五、委员活动小组原则上以组为单位开展活动,市政协办公室应提供必要的服务。委员活动小组开展活动时,应提前一周告知办公室,以便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

六、各委员活动小组召集人要认真组织落实本组的活动,按照《政协晋城市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加强管理,做好考勤和履职情况记录。委员要积极参加本组的各种活动,切实履行委员职责。因故不能参加时,应提前向召集人请假。各委员活动小组年终要总结本年度的工作,每位委员要向本组汇报本年度履行委员职责的情况。

七、委员活动小组在市政协主席班子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席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委员活动小组的活动。要建立健全发挥界别作用的工作机制,将委员界别活动纳入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召集人会议,及时部署和总结相关工作。市政协各工作机构要重视和支持委员活动小组的工作,委员所在单位要为委员活动提供方便,确保委员活动小组工作扎实、有效、顺利开展。

八、本意见自常务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常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晋城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晋城市云祥大数据科技运营有限公司

晋ICP备05001036号

电话:(0356)2198401

地址:晋城市凤台西街289号市政府办公大楼2层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