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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政协网站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4-18 11:11:5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晋城市政协网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政协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更好地反映政协工作和履职成果,确保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相关规定,结合市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晋城市政协网站是政协晋城市委员会在互联网上设立的宣传政协知识、反映工作动态、公开政务信息、服务广大委员的平台和窗口,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晋城市委员会主办,晋城市云祥大数据科技运营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注册域名为:zx.jcgov.gov.cn,是市政协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 晋城市政协网站在市政协党组的领导下建设和运行,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合力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市政协办公室全面负责晋城市政协网站的栏目策划、网页设计、信息发布等工作,由市政协各委(室)、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网站信息的编写、整理、签发、报送。


第二章 网站内容

第四条 网站内容为可供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查询的公开信息。除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不适合公布的事项外,原则上均可通过规定程序在本网站上发布。

第五条 网站设置20个栏目,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对栏目进行调整。各栏目内容和分工为:

1.组织机构:内容为①人员组成,本届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简历,由办公室负责提供;市政协常委名单,由办公室负责提供;市政协界别设置情况、市政协委员名单,由办公室负责提供;②市政协机构设置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2.政协会议:内容为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党组会议、协商座谈会议等会议新闻,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3.主席专栏:内容为主席参加的会议、活动新闻和可以公开发布的讲话,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4.专题调研:内容为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带队的视察调研活动后形成的报告,由各委(室)负责提供。

5.提案精选:内容为部分提案选登,由提案委负责提供。

6.社情民意:内容为部分社情民意选登,由调研室负责提供。

7.文史资料:内容为市政协文史资料,由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负责提供。

8.委员风采:内容为展示优秀政协委员的履职故事,由各委(室)负责提供。

9.县区工作:内容为各县(市、区)政协工作动态,由各县(市、区)政协负责提供。

10.党派团体:内容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工作动态,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提供。

11.规章制度:内容为涉及政协工作的法律、制度、规定等,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12.政协要闻:内容为政协工作动态和时政要闻,载录市政协会议、开展视察调研等各种履职活动的动态消息以及全国、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由各委(室)负责提供。

13.政协书院:内容为学习金句、荐书沙龙、政协讲堂等三部分,学习金句转发自学习强国,荐书沙龙、政协讲堂内容由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负责提供。

14.清廉机关:内容为清廉机关建设相关学习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15.委员工作室:内容为委员工作室开展活动的新闻报道,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16.晋城政协杂志:内容为《晋城政协》杂志PDF版,由调研室负责提供。

17.通知公告:内容为以政协晋城市委员会政协晋城市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关于召开会议、举办活动、人事安排等内容的通知、公告、倡议书,由各委(室)负责提供。

18.委员会工作:内容为市政协各专委会工作动态,由各专委会负责提供。

19.协商议政:内容为①政协委员在市政协全体会议发言,由大会发言承办部门负责提供;②政协委员在市政协常委会议发言,由会议发言承办部门负责提供;③政协委员在其他协商座谈会发言选登,由各承办部门分别负责提供。

20.机关建设:内容为政协机关建设工作相关内容,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第六条 网站设置如下链接:

1.政协要闻图片、视频报道、电视栏目、微视频、荐书视频等链接。由各委(室)负责提供。

2.结合全市中心工作和市政协重点工作设置的专栏链接。专栏内容由承办部门负责提供。

3.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登录链接

4.晋城市智慧政协平台登录链接。

5.全国政协、山西省政协、兄弟市政协网站链接。

第七条 网站内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登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隐私,不得宣扬暴力、淫秽等非法内容。

第八条 调研视察报告、社情民意、提案等文章中含有不宜公开的各类信息和统计数据等内容时,应征求原创者本人意见并做技术处理后方可发布。


第三章 信息审核与发布

第九条 网站信息发布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上网信息审批制度。

第十条 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市政协各委(室)、各县(市、区)政协、各民主党派要对报送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的安全、真实、及时。信息在报送前要认真校对,格式要正确,语句要通顺,不能有错字、别字。对转载的信息,必须详细注明作者和出处。

第十一条 建立规范的信息审核和发布机制。网站信息审核发布要求具体为:

1.市政协各委(室)拟定需上网发布的信息,填报《晋城市政协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附发布内容纸质版,经审核后发布。普通信息需经市政协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核后上传发布,重要信息需经分管副主席审核后上传发布。

2.政协要闻、政协会议、委员会工作等栏目中转载的新闻报道必须注明作者和出处。

3.县区工作、党派团体等栏目,网络管理员需筛选信息后上传,经市政协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发布。

4.新闻图片要求:新闻稿中的图片必须清晰,分辨率高,主题明确,能够有效传达信息。

第十二条 政协委员需用实名登录网站“晋城市智慧政协平台”专区,提交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委员发表信息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 网站管理与维护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均设信息联络员,负责向网站报送信息。

第十四条 市政协各委(室)负责人要积极向网站提供信息并经常浏览网站,关注网站的最新动态。要积极参与网站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栏目增减和调整建议,为网站建设献计献策。如栏目涉及修改,由栏目负责人提出修改方案,按程序审批后实施。涉及修改页面信息发布程序:栏目负责人提报→市政协办公室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联系晋城市云祥大数据科技运营有限公司修改页面→分管副主席同意后统一审核发布。

第十五条 网站信息应及时更新。在会议活动举办、正式文件形成及有关情况变化的两个工作日内由责任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由网站管理员上传发布。

第十六条 网站管理后台的账户和密码为秘密信息,仅供网站管理员和分管负责人使用,要严格保密,不得对任何人泄漏信息。如果发生泄密事件,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 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建立网站应急处置机制,定期排查、及时处理网站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接收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局每月对网站内容的检测反馈,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晋城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晋城市云祥大数据科技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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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56)219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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