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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晋城市委员会办公室值班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8 11:43:19

为进一步规范新形势下政协机关的值班工作,健全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体系,保证市政协工作的高效有序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机关二级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七大法定节假日。

二、值班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值班由在职干部、职工轮值。由办公室一次编制全年值班表,按时间节点上报市委、市政府值班室。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天值班时间为早上8:00至下午6:00,夜间值班为下午6:00至第二天早上8:00。值班地点为各自办公室或值班室,女同志不安排晚上值班。

四、实行领导带班制度。秘书长为总带班,值班期间有1名处级及以上领导单位带班,带班领导按正常上班时间带班,领导电话带班期间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五、实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保证记录及时、准确、完整,按规定时间交接班,特殊情况未处理或未处理完毕的应当记录清楚,并在值班记录薄上登记签字。

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遇特殊情况确定需要换班的,应提前同他人换班,并报办公室。

七、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纪律,不得擅自脱岗、离岗。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机关的防火、防盗、防电、防水等安全检查工作。要爱惜单位的财物,做好防范和保护工作。

八、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妥善处理相关事务,仔细接听电话,做好登记,如遇紧急重要事务,及时向带班领导和秘书长汇报,不得延误或擅自处理。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晋城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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