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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协晋城市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

发布时间:2023-09-21 11:29:10

为进一步加强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经常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掌握和利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二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政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

政协党组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提高学习质量上下功夫。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中落地生根。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主要由政协党组成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吸收非党内政协副主席、正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

第五条 党组书记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和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指导和检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组书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时,委托副书记或党组成员代行职责。

第六条 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起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每次集体学习方案,邀请有关学者、专家进行学习辅导,做好学习材料的编印、发放以及会议记录和新闻宣传,收集心得体会、调研报告和发表的理论文章。办公室负责编印学习通知,协调会务等工作,向上级部门报送学习情况等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七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十)新时代人民政协理论知识。

(十一)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八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集体学习研讨按照主题确定发言人员2至3名,实现全年中心组成员专题研讨发言全覆盖。

(二)个人自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撰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

(三)专题调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委员、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人每年度不少于1篇。

(四)其它方式。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出外学习、调研、考察结束后,要向党组汇报自己的学习成果、调研报告、考察报告、体会、经验等。要充分利用省委党校、市委党校、干部在线学院、“学习强国”等各类平台开展学习,提升学习效果。

第九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增强政治定力,提升履职能力。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学习理论贵在精、贵在管用。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

第四章  学习管理

第十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初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报送市委宣传部备案。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分管工作,依据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制定自学计划。在实际学习过程中,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最新的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及时扩充完善学习内容。

第十一条 严格学习制度。集体学习一般不得请假,确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须提前向党组书记请假,并及时以适当形式补学。

第十二条 建立完善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学习资料、学习记录、发言材料、考勤记录、宣传报道等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笔记。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报告制度,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料、报表、总结、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和学习成果。

第十四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积极参加集中学习研讨和调研活动,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切实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要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中共政协晋城市委员会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晋城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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