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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革命文物加强保护利用的建议(第226号)

发布时间:2021-04-01 11:34:44

 

民盟晋城市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的关键之年。2019年3月18日,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其中晋城市六县(市、区)全部入选,充分说明了我市在抗战时期是名副其实的革命老区,新时代是名副其实的革命文物大市。

另据2010年底,国家文物局开展的“三普”工作汇总,我市共有革命遗址279处。革命遗址中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140 处,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地61 处,革命领导人故居11 处,烈士墓7 处,纪念设施60 处,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城区的中共晋城中心县委旧址、泽州县的土岭事件旧址、沁水县的邓小平召开军政高级干部会议旧址、阳城县的中共太岳区党委驻地旧址、陵川县的朱德在陵川驻地旧址、高平市的彭德怀在高平住地及活动地旧址等,也充分说明了我市的革命文物档次高、种类全。

然而,这些革命文物大多是锁在深闺人未知,并不被公众所熟知,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发挥出的作用也极其有限。究其原因,一是资源过于分散,各县区联动性不够。二是缺少协调机构,成熟的革命遗址大多被开发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往往会有乡镇(村)级、文物、党史等多部门管理,就会造成管理缺位、发展滞后。三是部分地方政府或景区负责人认为红色旅游属于公益性旅游项目,很难盈利,对以革命文物为主的红色旅游开发力度不够。比如,位于我市某景区内的一处革命遗址,晋城市党史研究会等部门几年前就联合对这里进行过布展,里面重要事件、人物的照片至今仍非常完好,门口也挂有各种教育基地的牌子,但该基地却常年处于关闭状态,游客无法进去观赏接受教育。

为此建议:

1.有关部门应对我市各县区革命文物资源进行整合,深入挖掘我市革命文物资源的时代价值,完成《晋城市革命文物》系列丛书编撰,在晋城市博物馆设立革命文物展览专栏,作为我市向建党100周年的献礼;鼓励引导各县区就同一革命历史事件联合开展课题研究,赋予我市革命文物大市更多的内涵;编撰本土革命教育读本,开发我市革命文物研学旅游线路,教育引导中小学生从小培树爱国爱家乡的情怀。

2.有关部门应对全市革命文物进行梳理,开展全市革命文物名录核定工作。将保存完好的革命遗址分批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根据直接隶属权等明确管理部门,或是细化分工,明确牵头管理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各负其责,同向发力,避免出现多头管理现象。

3.参照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的办法,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革命文物认养工作。加大对开发红色旅游的扶持力度,通过设立全市红色旅游专项发展资金、优先安排红色旅游用地和完善基础设施等激励措施,鼓励引导基层政府和旅游景区负责人、社会力量主动开发以革命文物为主的红色旅游。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晋城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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