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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市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建议(第74号)

发布时间:2021-04-01 11:28:30

 

王小丽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学前教育越来越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办好学前教育”,并把实现“幼有所育”作为“七有”重大民生问题之首。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80%的目标。与国家目标相比,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仍然不足,特别是人口集中的市区,幼儿入园需求提高与普惠性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入园难”、“入园贵”、“入园远”等问题一直是市区百姓反映强烈、广泛关注的民生问题。

—、我市市区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现状

晋城市市区截至2020年底全市幼儿园6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5所,占比约22.7%;市区在园幼儿人数14528人,其中公办在园幼儿数4297人,占比约29.6 %。住宅小区配套园绝大多数为举办者购买,约占80%。从数据分析得出:民办幼儿园依然是晋城市学前教育的主力军。晋城市民办幼儿园现存两种现象:一种是贵族化的幼儿园,入学费用高;另一种幼儿园,收费低但保教水平也不高。这两类幼儿园都不是普通百姓需要的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制约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因素

(一)我市幼儿园大多由社会力量承办,政府投入的资金和人力比较少。在政府有限的投入中,又基本倾向于公办幼儿园。有限的政府投入远远未达到“普惠性”、“公益性”。

(二)幼儿园用地、配建、移交等政策未得到落实,严重制约学前教育的发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提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目前幼儿园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的政策没有得到落实,开发商建设的幼儿园存在高租金、高收费的问题,同时幼儿园配建也存在打折现象。

(三)对幼儿园发展的动态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1.日前,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没有对如何配建教育设施进行明确规定,留下了开发商规避责任的空间,特别是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配建。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只对普惠性公办幼儿园事前介入规划设计和施工监管,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留下了隐患。2.面对数量众多的民办幼儿园,教育部门有限的人力物力捉襟见肘, 难以切实际担起常规管理以及业务指导的责任。

(四)幼儿园办园水平参差不齐,发展不均衡。目前,几所公办园的办园水平、保教质量比较好,就出现了“一位难求”的状况,每年开学,这几所幼儿园报名的名额可以说是“秒杀”。而一些小型的民办幼儿园无论是办学条件、师资配备、保教质量都不容乐观,难以满足让孩子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愿望。

为此建议:

1.强规划,优化办园布局。《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对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有明确规定。早在1993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就提出,按照居住人口规模进行幼儿园配套建设。2018年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又指出,五分钟生活圈以上级别的居住区配套设施必须包括幼儿园。市规划和住建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规划和建设,按照居住人口数量(5000-12000人)、住宅密集度(1500-4000套),结合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建设发展情况,制定科学的幼儿园布局规划。对于老城区幼儿园数量规划不足的,要依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切实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

2.重引领,调整办园结构。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只有坚持幼儿园的公益普惠性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入园难”、“入园贵”、“入园远”问题。因此,应大力发展公办幼儿教育,坚持公办幼儿园为主体,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调整现有公办园班级结构,各公办园都应设立小、中、大班,使结构更加合理,以满足不同适龄幼儿就近、方便入园需求。同时,积极扶持和引导更多的民办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3.把关口,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普惠性幼儿园应按照省政府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教师的工资待遇。另一方面,要把好普惠性幼儿园教师的入口关,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度应制定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实行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同时,可以通过教研指导和尝试向普惠性民办园派驻公办教师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

4.严管理,完善监管体系。

1)加强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一是要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二是老城改造和新小区开发,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未配套建设的不予审批,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应当缴纳异地建设费,统筹安排用于幼儿园建设;三是对新建小区的配套幼儿园,政府可以采用配套幼儿园的土地无偿划拨给开发商的方式运行,开发商建好后应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交给政府,产权不能归为开发商或个人所有;四是开发商、业主委员会等将配套幼儿园出租、承包、闲置或挪作他用的,应由政府通过有效手段限期收回;五是要解决目前对小区幼儿园物业费、租赁费收费过高问题,避免过高物业费、租赁费转嫁给幼儿。

2)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管理。一是加强收费管理。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要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明码标价,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坚决抑制过高收费。二是严禁民办幼儿园资本运作。不允许营利性幼儿园实施并购、加盟、连锁等行为将公共教育资源进行资本化运作,把教育当作暴利的工具,不允许对民办幼儿园委托经营,层层转包。三是加强对无证园监管和整治。要将无证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通过整改扶持规范一批无证园,达到基本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卫生、教学等办园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3)进一步加强公办园的管理。倡导公办园“名园办分园”、“强园带弱园”等途径创新办园模式,加快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辐射和延伸。通过“名园办分园”扩大优质幼教资源的覆盖范围,以满足社会和家长对高质量教育的迫切需求,加快学前教育的发展步伐。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布局调整,促进区域内和区域间的均衡发展。但要落实好监管责任。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幼儿园开展学前教育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公办园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提认识,加大财政投入。办好学前教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改善办园条件。按照省政府制定的公办园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及时足额进行拨款补助,以推进晋城市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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