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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489号提案 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4-13 14:48:00

  宋枫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是五级书记抓的重点事项之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取得实质性进展,要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典型示范转向面上推开;要统筹抓好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村庄清洁行动等任务。 从任务目标和调研结果可以看出,整治工作涉及大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投入大、见效慢、时间紧、任务重、缺资金、融资难等问题非常明显,在当前经济发展大环境下,各级财政可用于该项工作的财力非常有限,依靠老百姓自筹、社会资金投入等途径,还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仍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适合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将财政资金的撬动效应发挥好,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 

  

  为此建议: 1、定目标、不硬下指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不可“一刀切”“一个模式”“一个标准”,要结合各地实际,合理确定整治期限、整治任务、整治标准,将更多的整治目标、整治标准、资金使用等权限下放到县乡两级,由基层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的整治方案、措施、时限等,确保有效实施、梯次推进、有序整治。还可以避免类似于“娄烦尬厕”事件的发生。(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2003年启动,用了15年时间,造就万千“美丽乡村”,率先走向乡村振兴。实施具体目标为:2003年至2007年,建成“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1000个以上、完成村庄整治10000个左右;2008年至2012年,以垃圾收集、污水治理等为重点,从源头上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3年到2015年,全省70%的县达到“美丽乡村”目标。) 2、清底数,不盲目整治。抓好抓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摸清家底是关键,换句话讲就是需要摸清哪些村是必须整治的,哪些村是需要重点提升的,哪些村是需要保护今后整治的,哪些村是进行一般卫生清洁的等等。当然摸清这些情况,需要做好顶层设计,科学确定调查数据,可以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通过数据设计、指标解释、调查培训、数据填报、结果统计等过程,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家底摸清,有了明确的整治方向、整治重点、整治顺序,不仅可以有效避免人财物等方面的浪费,还能使整治工作更科学、更高效。建议首批村的整治要从乡村所在地、旅游景区范围内的村、农林文旅康从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等村做起。 3、配专岗,不兼职兼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各级各部门都需要专职、专岗、专人、专项经费做保障。但现实情况是,多数部门单位还是在兼职抓、捎带做,特别是在基层,甚至个别地方存在无人管、无人抓的现象。该项工作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之仗,是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手段之一。需要拿出抓脱贫攻坚一样的力度,设置专职专岗,配备或抽调素质过硬的干部,拿出专项工作经费,为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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