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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335号提案 关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中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9-04-13 14:36:00

  王国亮 

  随着我市城市规模不断拓展,泽州县金村新区建设步伐加快,城区也提出了“全域城市化"发展战略,高平、阳城、沁水、陵川也在城镇建设上如火如荼、方兴未艾。这对提升晋城市整体形象和融入中原城市群和上党城市群意义重大,而且将大大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但冷静思考,全市各县、市(区)大范围地开展城中村(棚户区)和旧村改造,比如城区计划在2020年前将对51个村、社区纳入改造范围,改造后新建楼盘有多少套?评估有多少购房户?供求关系如何?加上各县和高平市改造多少村,将建多少套新房?不知是否测算过评估过。我们担心一哄而上搞城中村改造,是否会出现一系列连锁问题。 一是有可能会造成体量大库存多供大于求,形成新的"鬼城""鬼村""鬼小区"; 二是不少原房主拆迁后往往可回迁多套住房,除满足自家居住生活外,多余的房子因是小产权不能进入房产交易市场,只能在本村民组织内转让出售,而本村居民一般都不缺房且有多余房产,只好对外出租,这又造成流动人口多而新的管理荷载成本加大,形成新的安全隐患; 三是以村(社区)为主体改造存在诸多弊端,一些村(社区)领导私下与特定开发商达成默契并疏通关系按规定程序签了约,还有的开发商超出自身实力多处签约占地盘而根本无力开发,或半途停工或转手谋利,有的不能按约定期限竣工无法按时将回迁房交付被拆迁户,以及不按约定支付过渡费及违约金,形成上访和不安定困素。 

  

  

  

  为此建议: 1、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应由政府主导,科学评估和统一规划,不可各自为政,一哄而上。 2、应由市政府统一掌控,委托各县市区具体实施,不应以村(社区)为单位自行改造,而应将视野放大一点,集中一个大片区,形成规模,连片开发,比如参考浦东新区丶郑东新区等…对开发商的选择不可暗箱操作,应通过招商引资渠道,公开透明择优选择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高品质规划,新理念设计,高质量施工,将我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及老城改造打造成具有国际一流品位的现代化宜居之城、幸福之城。 3、改革房屋产权制度,将列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所有回迁房,一律纳入大产权,允许进入房产交易市场。让全体积极支持和配合城改工作的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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