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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57号提案 关于加强品牌农业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4-13 14:25:00

郭书孝

     近年来,晋城市品牌农业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以玉米、小米、土豆深加工和中药材初加工产品为代表的品牌农产品产业发展,实现了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的标准化管理,品牌农产品开发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品牌意识不强。部分生产企业(各类协会、合作社、经纪人、种植大户等)在品牌培育方面,缺乏长远规划,认为商标通过了注册,就成了“品牌”农产品,不愿参加各种形式的宣传推介活动,有的参加了相关的评比活动,获了奖、成了名,却将其束之高阁,未能借奖壮牌、借牌抢市。二是品牌农产品“走出去”能力不强。产品的产量和销售规模不够,产品品牌没有足够的认知群体,商标产生的作用没有最大化。三是市场竞争力不突出,品牌农产品优质优价无法体现。相当部分品牌农产品侧重礼品销售,仅靠节假日带动,市场大都限于市内,没能走出去。

为此建议:

    1、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对品牌农业的协调组织作用。

    一是要引导成立农业产业化促进会。建议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大户等为主体,制定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及行业规程,引导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积累的良性机制。二是要探索建立名优农产品品牌储备库。农业、商务、工商、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围绕玉米、小米、土豆和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搞好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储备库。三要整合、培育、开发商标资源。强化区域观念,借助优势资源,在全市锤炼整合一批区域农产品品牌,鼓励从业者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或集体商标,重点扶持培育,打造“拳头”产品。四要鼓励农业、商务、科技等部门,重点扶持农产品企业进行品牌培育、开发、认证。五要加大社会融资力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积极引导大型企业参与现代农业发展。

    2、高标准打造优势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

    晋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优势,中药材、小米和土豆是最具特色的标志性农产品。有利于培育精品名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巩固脱贫成果。一要办好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带动晋城市农业标准化生产;二要加强基地的生态环境建设,定期对生产基地的环境进行监测;三要加强现代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基本建设,不断提高和扩大培育品牌农业的基础;四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五要大力引进优良品种,推广使用新的生产技术和农资,杜绝高毒高残留和国家明令禁止农药的使用,确保产品安全生态。

    3、大力营造品牌文化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一要引导企业明确产品市场定位,及时分析农产品消费趋势和竞争态势,确定同一品牌下不同产品的市场定位,形成不同档次农产品满足不同消费群体要求的、有别于竞争对手的品牌定位。二要加强品牌营销。一方面,按照“名品”形成“名市”、“名市”催生“名品”的思路,加大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力度,重视现代物流新业态,配套运用现代配送体系、电子商务等方式,开展网上展示和网上洽谈,增强信息沟通,搞好产需对接;另一方面,把优势品牌宣传列入政府性或公益宣传内容,利用广电、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化发展的宣传引导,提高广大生产经营者的商标意识、品牌意识以及广大市民的品牌消费意识;采取财政补贴形式,扶持企业办节办会、参展参会,建立营销队伍,强化对产品的包装推介,主攻大超市、大卖场、大酒店或在大城市设立销售窗口,以品牌的有效运作不断提升品牌价值。三要大力营造品牌文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关注农产品营养与文化内涵。在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要深度挖掘利用好当地历史、文化、旅游等资源,注入地方文化,丰富品牌内涵,打造文化农产品,形成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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