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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金融对现代农业发展支持的建议(171号)

发布时间:2018-05-28 09:24:29

张跃华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而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金融支持。近年来,我市积极加快农业金融创新,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金融贷款额度不断加大,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不断增多。但农业融资“难、繁、贵”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制约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还急需破解。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农业具有周期长,风险高,回报低的天然弱质性,商业金融一般不愿投入,我市也只有农发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是开展“三农”金融服务。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信社(农商行),其资金实力还难以承担起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任。农业发展银行支持范围狭窄,作用也十分有限。

二是农业产业“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农业企业贷款普遍在8%以上,高出基准贷款利率3个以上百分点,即使这样,受限于银行信贷审核要求还难以贷到款。

三是农业企业在担保中缺乏有效的抵质押物。在现行信贷政策条件下,担保抵押资产是否充足是决定银行贷款的主要条件。虽然泽州县开展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但都只能停留在小范围试点,而未能从面上给予破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申请贷款时,可登记抵(质)押和担保的有效资产非常有限,导致农业主体难以及时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持。

五是农村信用环境较差。农村有些地方存在严重逃赖债现象,不良贷款清收难度比较大,有些贷户由于利息较多一时又还不起,干脆赖债不还。

六是农村金融担保缺位。目前,我市各县(市)均只有一家以政府注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资本金共2.4亿元,2017年担保金额2.08亿元,在保余额7.96亿元,担保公司普遍担心代偿风险,担保非常审慎,导致担保放大倍数明显不足。

为此建议:

1、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在金融支农中的杠杆作用。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和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保险资金更多投向农业农村。

2、支持农村金融创新。建立健全覆盖农业农村的信贷担保体系,探索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开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开展大型农机具和农业设施抵押,扩大农村承包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的财产权抵押试点。

3、完善担保或补偿体系。着眼于解决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加大农业担保体系建设,按照省农业担保公司开发的政银担模式,在全市各县成立农业担保分支机构,由担保机构、银行和政府按比例承担风险责任,完善担保风险补偿办法,加大财政对信贷风险的补偿力度,调动金融机构投放积极性。

4、加快构建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由政府牵头开展创建“信用乡镇、村”活动,建立高质量的信用环境。建立农户信用评定机制,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评定实现全覆盖,并进行实时监测、科学评价、培优汰劣,减少金融信贷机构对于涉农贷款风险的担忧。

5、建立农金有效对接平台。涉农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快构建一个集农业政策、农业信息、涉农优惠、金融信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等内容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政、银、农三方常态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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