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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平台信息“真假难辨”危害大

发布时间:2016-08-02 08:23:55

 

   阳城县政协信息中心反映:在智能手机普及的当下,即时通信平台凸显了其便捷、私密、快速的传播推送优势,成为广大用户获取信息、沟通交流的重要途径,其中以微信用户范围广。据了解,仅仅微信用户在海内外的注册账号达到8亿之多、公众账号1200余万个我们身边人人都在刷微信,企业、公益团体、行政事业单位大都申请有微信公众号,由此各类新闻、消息、舆情都能得到快速传播。但是,一方面是各类信息无边际的快速扩散,一方面存在信息真实性无法及时甄别的问题我们认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安全上网的环境治理工作力度亟待加大

    一是网络传播管理跟不上,诽谤和谣传难以避免。前两天全省降大雨,微信朋友圈传播了一条“晋城市公共自行车充电桩漏电”的消息,一时间人心惶惶,有关部门及时出来辟谣才了事。还比如经常在朋友圈传播的“家禽瘟疫”、“禽流感”事件,让不明真相的群众陷入恐慌,让养殖户损失惨重此类事件比比皆是。又如“拐卖小孩团伙出没”、“致癌食品清单”等等,消息真真假假无从定论,却在朋友圈被频繁刷屏,这些舆情的放大谣传,不仅造成区域范围内的群众恐慌,还增加了突发事件概率,把相关部门推到了网络舆情的风口浪尖。

  二是广告推广和信息的入网门槛太低,导致虚假广告和不良信息泛滥。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文章时,很多文章首尾都附带着各类广告和不健康的图片、信息,山西新闻网就有一篇题为《还在看朋友圈养生帖鸡汤文?其实是虚假广告》的调查文章,揭示了虚假广告“转发”的灰色产业链,许多微信用户对信息推送运作流程和内容真假无法辨识,无意识中却已经了虚假广告和不良信息传播的推手。面对数量庞大的、无法及时辨别来源真假的广告和信息,相当数量的用户因缺乏足够的警惕性,深受其害尤其是老年用户群体中,上当受骗者不在少数。

  三是对网站监管的问责制度不严,导致在社会突发事件中舆论方面的导向作用发挥不及时。每天都有热点事件在网络上传播,各种观点和议论都影响着事情的处理和事态的发展,比如近两天的“南海事件”、“北京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等,不同的言论、判断、观点在朋友圈广为流传,但却缺乏真实性、客观性、权威性,给当事人造成困扰,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带来压力,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在近年来发生的网络事件中,源头难寻、真假难辨、肆意传播的信息引发了诸多公共安全事件,许多群众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受到了煽动,影响了健康良性的公共秩序,已经成为社会问题的防范重点。

  对于开放、快速、面广的公众平台,信息的健康、真实极其重要,与此矛盾的是,大量“真假难辨”的信息被不断推送传播,推手是广大用户,源头无从知晓。尽管国家去年11月将“编送、传播虚假信息”纳入了《刑法》,网信办的“七条底线”中对信息的“道德风尚”和“真实性”都提出了要求,但这对于治理微信等公众平台的虚假广告、讹传谣言、不良信息收效甚微,监管相对滞后,量刑、鉴定也相对困难。

  为此建议:

  提高网络推送信息的门槛安全部门和网监部门督促公众平台的开发主体加强技术研发、完善管理办法,严把信息入口关,采取技术手段设定个人用户和公众号推送信息的门槛,在信息源头完成筛选鉴定,不能把判断的量尺推给广大用户。

  对公众平台进行责任捆绑。相关部门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在对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个人和公众号追究法律责任的基础上,还要对公众平台也进行追责和处罚,督促公众平台履行管理职责。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重视网络生态的治理。要及时监管网络舆情,及时判断虚假信息,及时向公众释疑解惑;要畅通举报渠道,及时遏制虚假不良信息传播,降低社会危害;要加强宣传,正面引导,提高广大用户的辨识能力,强化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晋城社情民意》2016年第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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